盤錦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2025年度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盤錦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三部分 林濕局本級2025年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2025年林濕服務中心預算批復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十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政府預算)
十二、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部門預算)
十三、債務支出預算表
十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六、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七、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十八、部門管理專項資金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1.《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市縣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遼財預〔2025〕1號)
2.《關于印發(fā)盤錦市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盤財預〔2021〕253號)
第二部分 盤錦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林業(yè)、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以及省相關工作部署要求,為林業(yè)、濕地、草原和自然保護地的管理、資源保護、開發(fā)利用、發(fā)展建設及生態(tài)保護修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二)參與林業(yè)、濕地、草原、自然保護地及其生態(tài)保護修復有關政策、規(guī)劃、標準制定的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并承擔有關改革的事務性工作。
(三)承擔全市林業(yè)、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野生動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疫源疫病監(jiān)測等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為造林綠化、荒漠化防治、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生態(tài)補償、退耕(牧)還林還草還濕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五)負責為林業(yè)、濕地、草原各類資源的動態(tài)監(jiān)測、調查、評價和建檔等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六)負責為林業(yè)、濕地、草原的科學研究、科學實驗、技術推廣、技術成果轉化等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七)受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管理局委托,依法開展林業(yè)、濕地、草原、自然保護地行政執(zhí)法相關工作。
(八)承擔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二、機構設置
盤錦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為財政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核定編制97人。根據(jù)主要職責,林濕中心內設機構7個:辦公室、技術推廣科、安全和宣傳教育科、生態(tài)監(jiān)測科、規(guī)劃建設服務科、濕地和自然保護地服務科、造林綠化服務科;內設分支機構3個:林業(yè)工作站、濕地科學研究所、林業(yè)和濕地執(zhí)法服務中心。
第三部分 林濕服務中心2025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綜合預算收支指標情況
(一)收入預算1710.29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10.2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單位資金收入0萬元,其中:事業(yè)收入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6.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其中上年財政專戶管理資金超收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超收收入0萬元,單位資金超收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1710.29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44.23萬元;
2.項目支出266.06萬元。
在支出預算中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支出
98.8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納入預算績效管理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6個,涉及資金266.06萬元。
2025年預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1.41萬元,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
二、部門管理專項資金情況
2025年,林濕服務中心管理專項資金共0個,涉及資金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市林濕服務中心是事業(yè)單位,無此項經費。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林濕服務中心安排政府采購預算98.8萬元,具體為貨物0萬元,服務98.8萬元,工程0萬元;預留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份額0萬元,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yè)0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5年,林濕服務中心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 “三公”經費預算為32萬元,無變化。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2萬元),無變化。
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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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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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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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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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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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國(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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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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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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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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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運行費 |
32 |
32 |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林濕服務中心2025年年初預算購置車輛0臺,金額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
七、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根據(jù)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林濕服務中心2025年應編制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1個,實際編制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1個,編制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shù)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shù)量)為100%。2025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6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6個,涉及資金266.06萬元,編制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shù)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shù)量)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基本支出: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3.項目支出:指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機關及參公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畢,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6.“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zhí)行公務或開展業(yè)務活動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yè)運行(項):反映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yī)務室等附屬事業(yè)單位。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
第五部分 2025年盤錦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
單位預算批復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盤錦市林業(yè)和濕地保護服務中心2025年度預算公開報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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