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聘用及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招商引資工作,創(chuàng)新招商引資方式,拓展招商引資渠道,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有識之士參與我市招商引資工作的積極性,努力構建招商工作大格局,推動我市高質量發(fā)展再上新臺階。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經濟顧問管理辦法》(遼政辦發(fā)[2018]7號)、《關于加強全市高質量產業(yè)項目招引的若干意見》(盤委辦[2022]4號)等文件精神,在充分借鑒國內山東煙臺、廣西北海、河南鄭州、福建三明、江蘇張家港、甘肅隴南等地做法的基礎上,我局起草了《盤錦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管理及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
本辦法分為十三條。
第一條明確了制定本辦法的背景。
第二條明確了盤錦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的定義。
第三條明確了經濟顧問的選聘范圍。主要選聘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咨詢機構、辦事機構負責人;國內外及本地知名企業(yè)家;產業(yè)科研技術領域權威專家;其他有突出影響力的社會各界人士。
第四條明確了經濟顧問應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應遵守法律,熱心推動盤錦發(fā)展,熟悉投資項目運作流程,聯(lián)絡廣泛,有較多客戶資源和信息資源,信守職業(yè)道德,保守商業(yè)秘密,具有良好誠信,具備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能力。
第五條明確了經濟顧問的定級和聘任程序。根據經濟顧問的影響力及作出的貢獻,分為首席經濟顧問、高級經濟顧問和經濟顧問三個層級。由市直部門、縣(區(qū))政府、經濟區(qū)管委會推薦合適人選,由市商務局予以初審。初審通過后,報請市政府研究。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聘請的經濟顧問人選,頒發(fā)聘書。
第六條規(guī)定了對“經濟顧問”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原則上每任聘期兩年,并規(guī)定了經濟顧問解聘的6種情形。
第七條明確了經濟顧問的主要職責,共有7方面。重點是積極宣傳和推介我市投資環(huán)境、政策、重點發(fā)展產業(yè)和招商引資項目,搜集并向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有效投資信息,協(xié)助做好相關項目洽談、簽約等工作,組織并參加我市舉辦的招商活動,廣泛聯(lián)絡境內外機構和人士協(xié)助我市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第八條明確了經濟顧問的管理機制。市商務局是經濟顧問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經濟顧問相關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以及投資信息的收集和處理工作,并與經濟顧問保持經常性聯(lián)系。根據市政府委托,市商務局按《招商服務合作協(xié)議》對經濟顧問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對經濟顧問引進的項目,按實際到賬資金的比例給予一定激勵。
第九條明確了經濟顧問引資激勵認定程序。
第十條明確了經濟顧問引資激勵標準。
第十一條明確了經濟顧問引資激勵資金兌付辦法。
第十二條明確了獎勵資金來源。
第十三條明確了文件的解釋主體及生效時間。
原文:盤政辦發(fā)〔2022〕19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錦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聘用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